
經理上班途中遭員工報復受傷 能否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是一項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事業,又稱職業傷害賠償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之一。我國于2003年4月27日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十余年來,已初步建立起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工傷保險制度,對于保障職工工傷權益、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廣大勞動者撐起了一柄堅實的保護傘。
【案情回顧】
楊某是某公司生產部經理,該公司生產部員工蔣某被公司開除后,其丈夫張某遷怒于經理楊某,并糾集他人在楊某上班途中將其毆打致傷。事后楊某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楊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傷害不符合工傷認定的范圍,不予認定為工傷。楊某隨后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法院一審、二審均維持原判。
案發后,根據公司出具的《證明》,蔣某是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開除的,楊某在上班途中被蔣某丈夫張某雇人毆打。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對張某及毆打楊某的四人分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該判決亦認定張某系因妻子蔣某被公司開除,而遷怒于楊某。根據該判決查明,張某已與楊某達成和解協議,并按照協議向其賠償13萬元。
【案例評析】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本案中,楊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傷害的情形不符合上述規定,楊某認為其受傷的時間應認定是工作時間的延伸,受傷的場所應認定是工作場所的延伸沒有法律依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是認定工傷的必要條件。另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才能認定為工傷。
綜上所述,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楊某的受傷為非工傷,符合法律規定。

參加招聘會注意事項
如果您也準備去招聘會去找工作,其實還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您知道應該如何找工作嗎?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1、簡歷是必要要準備的,注意不要字數過多,看簡歷的人最主要看中你的能力。把能夠體現自己能力的經歷寫上,而且記得要多準備幾份簡歷。
2、有的時候企業會要求求職者出示相關資質證書,所以要提前準備招聘會所需的資料或者證件。
3、參加大型招聘會需要合理利用時間,提前了解參加招聘會的企業或者自己心儀的企業。招聘會開始后,就可以直接去找有意愿的企業去投遞簡歷。
4、招聘會切忌忙碌投遞簡歷,要選擇出自己有感興趣或相關的企業,然后和企業工作人員好好的聊一聊。雙方都彼此了解一下,這樣能夠給自己加分。
5、參加招聘會的人很多,所以您自己要注意保管好個人財務。注意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去參加招聘會。
6、對于您自己投遞了簡歷的企業,招聘會結束后就可以在網上再仔細了解一下企業。如果企業向你發出面試邀請,這也是為了面試提前做好準備。